内蒙古/包头-2026-07-03 00:00:00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阀门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 **:**:**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阀门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一、澄清补遗内容
我机构于****年*月*日发布了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阀门询价公告(采购编号:*******************),现发出第*号补遗书,如本补遗书与询价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就以下事宜进行澄清补遗:
原询价公告约定支付条款为: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期,货到工地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实际到货等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材料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支付本结算周期货款的**%(**%为甲方固资),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有到货结算款的**%,剩余*%留作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保金不计利息)未发生质量问题时无息退回质保金,但不解除质量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等电子票据形式进行材料款的支付,并由乙方承担贴现费用或融资费用。银行转账支付比例为**%,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由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发生的贴现利息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变更支付条款为: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期,货到工地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实际到货等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材料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支付本结算周期货款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有到货结算款的**%,剩余*%留作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保金不计利息)未发生质量问题时无息退回质保金,但不解除质量责任。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半年期)等电子票据形式进行材料款的支付,并由乙方承担贴现费用或融资费用。银行转账支付比例为**%,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由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发生的贴现利息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其余采购条款及信息不变。
特此澄清。
二、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地 址:包头市东河机场北侧交通枢纽项目
联系人:蒋先生***********
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号
联系人:刘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