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2026〕30号)
2026-07-03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2026〕30号)
河北/保定-2026-07-03 00:00:00
保定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保财采诉〔****〕**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智慧后勤管理综合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海硕源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西关街道办事处东风中路***号中信银行二楼
被投诉人: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地址:保定市长城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智慧后勤管理综合平台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海硕源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向代理机构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河北海硕源工贸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拟中标人不具备核心硬件自主生产能力,不符合“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法定条件,中小企业扶持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拟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归属、划型标准适用错误,属于无效声明,构成提供虚假材料,应作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二),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予受理。
六、处理文件编号
保财采诉〔****〕**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保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