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等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2026-07-03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等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深圳-2026-07-03 11:22:40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等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海洋发展研究促进中心拟对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等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等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大学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海陆统筹关键技术、模型研发及防治应用建设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最终验收成效,切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将合同中第*.*条:本合同下的开发期限为**个月,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个月止。调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条所附的“项目各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表”中各工作进度节点预计成果及预计完成时间同步变更。此次合同变更后,合同金额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深圳市)*深圳市海洋防灾减灾数字孪生能力建设项目招标较晚,其建设内容包含项目总集成工作。本项目为被集成对象之一,实施过程中需与集成单位协同推进,严格遵循集成单位制定的统一技术统筹要求及标准规范指引。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最终验收成效,切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现签订补充协议,就变更内容进行约定,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海洋发展研究促进中心

地址:深圳市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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