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7-03 00:00:00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经营权(含厂房、设备等使用权)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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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经营权(含厂房、设备等使用权)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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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哈产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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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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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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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经营权(含厂房、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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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自来水厂经营权和厂房、设备等使用权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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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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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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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尚志市元宝镇 |
出租参考面积 |
占地面积****平方米 其中: 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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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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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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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年 (按《元宝镇自来水厂出租强制退出制度》、《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书》执行考核标准。)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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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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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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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详询出租方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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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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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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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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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利朋评报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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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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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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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利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利朋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权供水范围为尚志市钢铁村、元宝村(具体详询出租方)。 *、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发包后,尚志市水务部门会同尚志市元宝镇人民政府共同监管。水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提供规范的自来水厂运营规范,按照规定,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标准。由元宝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承租方的日常经营按照相关协议进行监管。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元宝镇人民政府负责,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元宝镇自来水厂出租强制退出制度》。 *、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资产未设定抵押或担保,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权包括自来水厂的运营收支,以及水厂资产的使用、维护。自来水厂主要资产包括房产、水源井,滤水池、净水池、反冲洗设备、送水设备等供水设备;水厂配电设备;输配水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标的目录。 **、因本次出租行为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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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尚志市元宝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负责人:邱树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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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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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尚志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关于对尚志市元宝镇自来水厂经营权公开竞价发包的请示批复》尚行资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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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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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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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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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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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运营原则:承租方须确保供水安全、连续、稳定,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满足用户需求;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检修需停水的,应提前**小时通知用户并报出租方备案。 *、设施维护:承租方负责供水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改造,费用自理;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时,承租方应将完好、可正常运行的资产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正常损耗除外)。 *、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将供水厂经营权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不得干涉承租方合法运营;承租方不得将经营权转租、质押或用于其他融资活动。 *、本次经营权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登记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方在经营期内享有国家、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规定的相关投资、旅游产业等优惠政策。 *、其他及相关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签订的《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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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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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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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 **:** 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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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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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书》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承租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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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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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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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交易服务费比例: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三:《协议书》标准收取;信息推介服务费按照公告附件五:《联合推介协议书》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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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蒋先生,***********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姬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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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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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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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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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出租明细.*** 附件: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附件*:协议书****.**** 附件:附件*:声明书****.**** 附件:附件*:联合推介协议*******.**** 附件: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附件*:审核证明.**** 附件:附件*:元宝镇自来水厂承包经营合同书.*** 附件:附件*:元宝镇自来水厂出租强制退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