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0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商务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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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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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 |
是 |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荣誉证书颁发时间或表彰文件印发时间为准),在食材供应或食材供应链服务或食材配送服务相关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单位颁发的荣誉,每提供*项的得*分;获得设区市市级行政机关单位颁发的荣誉,每提供*项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同一荣誉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荣誉证书或牌匾复印件(或表彰文件复印件);若证书或牌匾无法直接体现荣誉名称、颁发机构及获奖主体等关键信息,还须提供政府部门或机关单位出具的正式表彰文件(或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及链接)作为佐证。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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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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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评价情况 |
*.**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其自身已完成的或正在履行中的与本次采购同类型项目的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满意度证明材料的得*分,满分*分。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份满意度评价仅计为一份有效材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①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评价(内容须体现“满意”、“优”或同等档次的正面评价);②对应的采购合同文本;本评分项所使用的项目,不得与评分标准中“*.业绩”项所使用的项目重复计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更正公告发布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于小燕、蔡月琴、贺文敬
电话:*************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