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7-03 00:00:00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就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项目概况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批发业
*、预算金额:暂估 **万元
*、参选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形式,参选人每一品类的参选报价折扣率均须在下表有效报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序号 |
品 类 |
有效参选报价 折扣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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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类(非转基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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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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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类(鲜) |
<**.** |
牛肉类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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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类(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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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鲜)、蛋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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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半成品、豆制品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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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干货制品等其它类 |
<**.** |
注:每一品类的当日结算金额=送货当日前一日基准价×中选折扣率×实际配送数量。
按照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送货当日前一日“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中的“平均价”确定食材的基准价,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发布价格时,以最近一个工作日的价格为准;若采购的食材“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发布信息价的,中选人应提前通知比选单位,原则上按比选单位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并确定基准价。
*、采购需求:由中选供应商对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采购和配送。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合同服务期满前,如需求不发生变化、经比选单位考核合格或服务质量好、比选单位满意率高、双方协商一致时,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不超过*次,续签合同按比选相关文件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参选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比选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现场领取地点为南通市崇川路**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号楼**层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参选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路**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号楼**层南通万隆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选保证金:免收。
*、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中选供应商不按参选承诺提供服务的,对比选单位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中选供应商服务期满后退还;对比选单位造成的损失大于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责成中选供应商赔偿比选单位相应损失。
*、项目比选活动模式:现场提交参选文件。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比选单位提出,由比选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比选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选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南通市胜利路***号
联系方式:葛建华,*************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号楼**层
联系方式:陈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