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6-07-02
广西/南宁 招标采购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南宁-2026-07-02 00:00:00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 **:**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拟对财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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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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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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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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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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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宏集团成立于****年**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环保水务、生态粮油、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截至****年*月,资产总额***.**亿元。总部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号信达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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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项目成交人为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所属子企业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对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阅,对公司日常财务核算提出建议;

(*)对提供的公司项目合同、配套资料,审查出具财务意见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政策依据、财务核算全流程、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建议意见等);

(*)开展*次会计政策和实务操作培训;

(*)根据集团公司的需要,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财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指导意见;

(*)随时保持与财务人员交流会计、财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对交流过程中碰到的财务问题给予及时解答或处理,对委托方提出的具体财务处理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服务单位的要求,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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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

(*)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监管部门通报;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五年以上国企财务报表主审经历(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总人数不低于*个人,前*名主要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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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报价不超过**万元;报价超过**万元的,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报价以固定总价(包干价)进行报价,包括人工、差旅、食宿及相关税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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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比采购公告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并在提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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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自然日,有效期不足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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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份数

纸质报价文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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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装订要求

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每页加盖本企业公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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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报价文件包装、密封: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一个报价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报价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

报价人名称:

在 **** 年 * 月 **日 ** 点整(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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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机构公章

本采购文件描述报价人机构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报价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报价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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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地点

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号信达大厦*楼

间:****年 *月** **点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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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材料

请将报价文件装在密封袋中,并在接缝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报价函(见附件);

(*)报价依据文件;

(*)机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信用评级资质证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

(*)****年*月*日至今有类似财务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委托合同或成果清单列示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相关资料,则按照无合作进行处理;

(*)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成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参与过的项目合同或成果清单列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附件*)评分所需的佐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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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采购人组织成立的采购评审小组应当从均满足本公告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照本采购文件附件*《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名以上(含*名)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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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项目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项目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项目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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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向项目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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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年* 月** 日

公告结束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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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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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限和地点

(*)建设工期:项目成交人自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咨询服务内容。

(*)实施地点:南宁市内及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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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提供培训记录、服务项目清单及相关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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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分期分批支付价款,按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完成整期服务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后,无违约行为并完成所有合同约定后,支付剩余全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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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业务咨询联系人:袁女士,电话:************

报价材料接收人:邓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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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式

国宏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国宏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信达大厦*楼***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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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响应机构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查看公告并完成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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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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