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2-07-06 00:00:00
关于同意樟树坂滨江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同意樟树坂滨江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报樟树坂滨江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樟树坂小区市政配套设施,提高我县城区城市化水平,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地点:樟树坂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二、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樟树坂滨江道路一条,道路总长****米,总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部分,由西门桥至樟树坂桥北,长***米,宽**.*米,铺设****厚碎石层+****厚沥青砼,设计车速为****/*;(*)硬化部分,由北门桥头至实验小学新校区门口,长***米,宽*米,铺设****厚碎石层+***厚沥青砼,设计车速为****/*。滨江道路全段配建护堤、人行道、雨污水管道、有关电力电讯管道、路灯照明及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四、 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一年。
五、 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 有关附件材料:
*、 樟国土资规[****]**号《关于樟树坂滨江道路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樟环保审[****]**号《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樟树坂滨江道路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七、 其他: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国土部门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按照环保部门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请你局严格按《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政府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统计局、樟城镇人民政府,李县长、赖常务副县长、黄修瑜副县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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