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锡乡公益性树葬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3-01-06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赤锡乡公益性树葬区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福州-2013-01-06 00:00:00

关于赤锡乡公益性树葬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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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政﹝****﹞**号                  

关于赤锡乡公益性树葬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干线两侧“青山挂白”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制止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改善全乡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我乡公益性树葬区建设,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制止农村乱埋乱葬现象,遏制“青山挂白”现象,防止骨灰“二重葬”,计划用*个月时间,在全乡推行公益性树葬区建设,引导群众改变传统墓葬方式,通过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以达到既少占土地,又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真正做到“绿色殡葬”。

二、工作任务

****年**月至****年*月**日前,建设一座可投入使用的公益性树葬区。

三、规划选址及规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考虑到赤锡村落分散、便利群众、交通条件受制及环境保护等多种因素,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降低建设成本的原则,全乡拟规划“一个中心、两个点”进行建设,即双桂村与赤锡村交界处设立一个中心,覆盖赤锡、玉锡、双桂、下万、东坑、蕉坪、念后等*个村,规划建设**亩;在云岭和淡油之间设立一个点,辐射云岭、荷溪、淡油、白叶、石竹等*个村,规划建设*亩;在寿山、和石梯之间设立一个点,辐射寿山、石梯、溪门*个村,规划建设*亩。工程分期进行,第一期着手进行建设。

四、规范建设

“树葬”即“以树代墓”的一种新型殡葬模式,就是在树葬区,生者为死者植一棵树,在树前挖一个深坑,将骨灰装入,研制的新型骨灰盒或直接葬入树下的泥土中,树前留一标识牌,以新植树为标志代替砖、石或水泥坟墓,真正做到“入土为安”。树葬区建设要做到骨灰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且统一规格,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墓区绿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一是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副书记、林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村建办、林业站、土地所、派出所、司法所及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个村村支书组成。设立殡葬管理站,站长由郑真捷综治副书记兼任,内设*名工作人员即林国华、杨国水、程至福,负责本辖区内的丧葬情况上报和殡葬管理事务工作。

二是各村相应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书担任组长,负责本村殡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工作,并指定*名村干部为殡葬管理联络员,负责本区域内殡葬管理的信息通报和联络工作,对辖区内人员死亡的信息要及时向乡殡葬管理站和县殡葬管理站报告。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车、编印手册和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各包村领导、工作队、村干部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做过细的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使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家喻户晓;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配合殡葬改革工作,推动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三)协同合作,狠抓落实。

继续加大对“三沿五区”乱建坟墓治理力度,紧决制止乱埋、乱葬现象,加强对各村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殡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土所、村建办、林业站、民政办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行公益性树葬区建设,推广生态葬法;乡党委、政府把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体系,把殡葬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赤锡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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