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永泰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13-01-14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永泰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福州-2013-01-14 00:00:00
福建/福州-2013-01-14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旅游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永泰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进我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文化休闲品位,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旅游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樟城镇新安巷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对新安巷口往内延伸***米沿街范围内实施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沿街房屋外立面改造(平面面积******)、房屋内部改造装修(用作商业店铺,建筑面积******)、消防工程及铺设有关雨污水管道、电力电讯管道等市政管网。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垫付。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樟国土资规[****]**号《关于永泰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
*、樟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安巷旅游文化休闲一条街改造工程环保审查意见的复函》。
八、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司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旅游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统计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樟城镇人民政府,李县长、赖常务副县长、吴副县长,存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