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3-03-13 00:00:00
关于同意汤洋地块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汤洋地块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樟城投〔****〕**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南城区的有序开发,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汤洋村塔山新村东南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汤洋地块安置房,总用地*******(含代征道路用地******),建设安置房*幢,各**层。建筑占地******,建筑面积*****.****(含商业面积****.****)。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一年。
六、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本复函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
七、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有关附件材料:
*、樟国土资规〔****〕**号《关于汤洋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的意见》;
*、樟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樟环保审〔****〕*号《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县汤洋地块安置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闽榕林地审〔****〕***号福建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樟建〔****〕**号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汤洋地块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九、其他:
*、请你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水利、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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