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3-04-17 00:00:00
关于同意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永嵩路)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永嵩路)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建函〔****〕**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刘岐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建设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道路(原永嵩公路)道路工程及交通设施,长约****米,宽约**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护坡、沥青砼路面、人行道和雨水、污水管道、有关电力电讯管道、路灯照明、道路绿化等;技术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置*车道,设计时速****/*;路面设计采用年限为**年的沥青混泥土路面,抗震设防烈度为*度,设计洪水频率为**年一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建设年限:****年*月开工,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有关附件材料:
*、樟国土资规〔****〕***号《关于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冠景春城)道路项目规划审查的意见》;
*、樟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樟环保审〔****〕**号《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段道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樟城政〔****〕**号《关于永泰县刘岐三岔路口至***省道(永嵩路)道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
九、其他: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水利、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局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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