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3-05-30 00:00:00
关于同意清凉柴桥头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清凉柴桥头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城投〔****〕**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清凉镇古岸村柴桥头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古岸村柴桥头安置房,总用地*******(含代征道路用地****.***),建设**层安置房*幢,**层安置房*幢。建筑占地****.***,总建筑面积*****.***(含商业部分面积****.***)。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两年。
六、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本复函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
七、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有关附件材料:
*、樟国土预字〔****〕**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樟选字第***************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樟环保审〔****〕*号《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清凉古岸村柴桥头安置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樟林地预审〔****〕**号《永泰县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预审意见书》;
*、清政〔****〕**号《关于清凉古岸村柴桥头安置房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
九、其他:
*、请你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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