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3-07-16 00:00:00
关于同意“镇镇有干线”(******)永泰丹云公路葛岭至丹云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镇镇有干线”(******)永泰丹云公路葛岭至丹云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交建〔****〕**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二、建设地点:“镇镇有干线”(******)永泰丹云公路葛岭至丹云路段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葛岭镇九老村,终点位于丹云乡丹云村,路线全长约**.****。该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葛岭至东方学院段):桩号**+******+***,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路基宽***,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双向四车道;二期工程(东方学院至丹云段):桩号**+*******+***.***,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路基宽*.**,全路幅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资规〔****〕**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选字第***************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镇镇有干线”(******)永泰丹云公路葛岭至丹云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书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预审意见书》(樟林地预审〔****〕***号);
*、永泰县水利局《关于“镇镇有干线”(******)永泰丹云公路葛岭至丹云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樟水利〔****〕***号);
九、其他:
*、请你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与水利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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