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3-07-31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一中大涛艺术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一中:
你校《关于申请批复永泰一中大涛艺术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一中。
二、建设地点:永泰一中校区南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设大涛艺术馆一座,用地面积约******,建筑占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为五层建筑,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围墙、室外硬化等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万元,除大涛艺术馆造价****万元由个人全额捐建外,其余配套设施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 [****]**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选字第***************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泰一中大涛艺术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永泰一中大涛艺术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樟城政〔****〕***号);
*、永泰县教育局《永泰一中大涛艺术馆建设审查意见》;
*、相关会议纪要。
八、其他:
*、请你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由于大涛艺术馆由个人全额捐建,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大涛艺术馆主体工程不采取招标方式,配套道路、绿化、围墙、室外硬化等设施的勘察、施工及监理因未达到招标标准,核准配套设施的建设不采取招标方式。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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