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4-01-28 00:00:00
关于同意冠景春城周边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冠景春城周边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建函〔****〕**号)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完善南城区的路网布局,协调南城区发展,便利周边居民生活通行,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刘岐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冠景春城周边道路,总用地约*******,总长****,宽***,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铺设沥青砼路面,设置双向*车道,设计时速****/*,抗震设防列度为*度,配套建设人行道、雨污水管道、电力电讯管道、道路照明、道路绿化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冠景春城周边道路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樟国土资规[****]***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冠景春城周边道路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水利局《关于冠景春城周边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樟水利[****]*号);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冠景春城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樟城政〔****〕**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冠景春城周边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樟建〔****〕**号)。
八、其他: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与水利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局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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