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4-08-30 00:00:00
关于同意北江滨公园驿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公园驿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建函〔****〕***号)及可研文本、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完善北江滨公园的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北江滨公园路段***省道旁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建设北江滨公园驿站一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两层建筑(局部为一层),设滨江景观带项目展示、室内景观驿站及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由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捐建。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北江滨公园驿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登〔****〕*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园驿站项目的审查意见》。
八、其他: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份,由于该项目由福州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捐建,因此可不采用招标形式。
*、请你局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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