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永泰县食品公司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14-09-02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永泰县食品公司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福州-2014-09-02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食品公司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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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食品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永泰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规范我县屠宰市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食品公司。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金沙村拱桥里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县食品公司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总用地约*******,总建筑面积约******,建设内容包括:(*)场区,含生猪屠宰、待宰车间(******)、牛羊屠宰、待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牲畜隔离间(*****)、中转区、过磅间、装卸鲜肉区(*****)、综合业务用房一座(*****)、门卫室等;(*)配套建设场区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配套生产设备。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相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泰县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经贸局《关于永泰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迁建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函》(樟经贸〔****〕***号);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县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迁建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意见》(樟城政[****]**号)。

八、其他:

*、请你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司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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