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4-10-22 00:00:00
关于同意南江滨路奥特莱斯(石圳)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南江滨路奥特莱斯(石圳)安置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城投〔****〕***号)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安置拆迁居民户,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石圳村高速路口旁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建设**层拆迁安置房*幢,建筑占地约******,总建筑面积约********,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建设垃圾回收场、停车场、护坡、健身器材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城峰镇石圳安置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预审意见书》(樟林地预审[****]**号);
*、永泰县水利局《关于永泰县城峰镇石圳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樟水利〔****〕***号);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石圳安置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樟城政〔****〕***号)。
八、其他:
*、请你公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公司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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