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4-12-15 00:00:00
关于同意精神病防治院开放病房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精神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申请批复永泰县精神病防治院开放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制度、防护体系和服务网络,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精神病防治院。
二、建设地点:精神病防治院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拆旧新建四层开放病房综合楼一座,建筑占地*****,总建筑面积****.****,一层设医疗用房、心理咨询室、康复中心及活动室;二层至三层为病房,设置床位**张;四层为职工宿舍。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系统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除省级补助***万元外,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泰县精神病防治院开放病房综合楼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登〔****〕**号);
*、永泰县卫生局《关于永泰县精神病防治院开放病房综合楼项目的审查意见》(樟卫〔****〕**号)。
八、其他:
*、请你院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院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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