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5-06-19 00:00:00
关于同意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实施业主: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葛岭镇区红线规划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工程,总用地********,全长****.****,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福永高速桥与大樟溪交汇处,沿大漳溪南岸向东南方延伸,终点接赤壁村东南侧大樟溪分流处。全线共设置*座桥梁,分别位于**+***.***、**+***、**+***、**+***、**+***、**+***。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抗震烈度为七度,洪水等级**年一遇,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樟环保审〔****〕**号);
*、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意见》(葛政〔****〕***号)。
八、其他: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本文件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份。请你局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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