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湖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15-11-18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大湖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福州-2015-11-18 00:00:00

关于同意大湖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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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大湖国有林场: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大湖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改善林场职工的住宿和生活条件,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业主:福建省永泰大湖国有林场。

二、建设地点:葛岭镇大湖国有林场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有棚户区进行改造,总用地******,改造内容包括:(*)拆旧新建职工宿舍楼*栋(**套),为十五层框架电梯房,建筑面积******;(*)地下室******,用于停车场、人防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消防、室外管网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万元,其他费用***.*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湖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登〔****〕**号);

八、其他:

*、请你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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