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6-04-28 00:00:00
关于同意梧桐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校《关于申请批复梧桐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完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业主:梧桐中心小学。
二、建设地点:梧桐镇原地税所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建设梧桐中心幼儿园一座,内容包括:(*)*层教学楼一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设教室、医务室、寝室等;(*)室外活动场所*****,设足球场、操场等;(*)大门、围墙、绿化及购置教学仪器、活动设施等。建成后设置**个班级,容纳幼儿***人。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年开工,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梧桐中心幼儿园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樟环保登〔****〕*号);
*、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关于梧桐中心幼儿园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梧政〔****〕**号);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对梧桐中心幼儿园项目审查的意见》。
八、其他:
*、请你校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环保部门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与环境保护的衔接协调。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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