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6-11-25 00:00:00
关于同意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妇幼保健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发展我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事业,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业主:永泰县妇幼保健所。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刘岐村县中医院项目东侧二期地块(刘岐大道旁)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迁建妇幼保健院一座,总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含:新建门诊住院病房楼(*层)一栋、后勤保障楼(*层)一栋,配套建设中心吸引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及购置医疗设备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永泰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的审查意见》(樟卫〔****〕**号);
*、永泰县城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永泰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樟城政〔****〕***号)。
八、其他:
*、请你单位根据可研报告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原樟发改审批〔****〕***号废止。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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