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6-12-13 00:00:00
关于同意新西门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永泰县新西门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建函〔****〕***号)及可研报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消除台风“尼伯特”灾后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受灾群众出行需求,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关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用地******,建设新西门大桥及接线工程,起自县府路,终于富裕新村路,全长约****,其中桥长****,宽**.*米,桥延伸段道路长****,宽**.**,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洪水频率*/**,路基荷载为城**级,路面荷载为*******,铺设沥青砼路面。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除****万元由晋安区援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樟城镇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新西门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审查意见》(樟建函〔****〕***号)。
九、其他要求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附件:新西门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节能登记表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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