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7-01-09 00:00:00
关于同意东部新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纬二路、中央大道北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批复永泰东部新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纬二路、中央大道北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可研文本、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改善葛岭镇区路网构架,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葛岭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东部新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纬二路、中央大道北段)项目,总占地*******,建设内容包括(*)纬二路:全长约****,宽***,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中央大道北段:全长约****,宽***,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
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永泰县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葛岭镇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东部新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纬二路、中央大道北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樟建规审〔****〕*号)。
九、其他要求
请你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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