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7-04-07 00:00:00
关于同意海洋馆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批复福州市永泰海洋馆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可研文本、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改善葛岭镇区路网构架,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葛岭镇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用地*******,建设海洋馆路一条,起自福诏高速葛岭出口连接线,终于海洋馆停车场,全长约*****,路面宽***,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全线设置涵洞*道,共****,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以***模式筹措。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葛岭镇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永泰海洋馆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樟建规审〔****〕*号)。
九、其他要求
请你司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原樟发改审批樟发改审批〔****〕*号撤销。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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