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7-05-04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科文体〔****〕**号)及可研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少体校学生训练生活环境质量,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二、建设地点:城峰镇刘岐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用地******,建设综合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栋,设游泳池、乒乓球训练房、跆拳道训练房、比赛场地及可容纳****人的活动看台等;(*)县少体校宿舍楼*栋。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城峰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有关附件材料: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城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预字[****]**号);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关于永泰县综合体育馆项目审核意见的函》(樟科文体〔****〕**号)。
九、其他:
*、请你局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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