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7-12-25 00:00:00
关于嵩口镇中山安置房(地块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司《关于申请批复永泰县嵩口镇中山安置房(地块一)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可研报告、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我局已于****年**月*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目前,该项目修编后已通过专家组核查。为推进嵩口城镇建设,做好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永泰县嵩阳古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嵩口镇中山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嵩口镇中山安置房(地块一)项目,总用地*******(含代征道路******),建设内容为**层安置房*栋,总建筑面积*****.****,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变配电等附属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嵩口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樟村选字第***************号);
*、永泰县国土和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樟国土资规[****]预**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嵩口镇中山安置房(地块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樟建规审〔****〕***号)。
九、其他要求:
*、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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