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19-09-03 00:00:00
关于同意青云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青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青云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青管委〔****〕**号)、可研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为完善青云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永泰青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赤锡乡、岭路乡规划红线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青云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
(*)青云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一条,全长*.***千米,宽*.*米,按乡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设置涵洞*道,回头湾*处。
(*)生态停车场一座,包含小车停车位***个,中巴停车位**个,大巴停车位**个。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个月。
六、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赤锡乡、岭路乡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号);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青云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的审查意见》。
九、其他要求:
*、请你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