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0-09-22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公安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公函〔****〕**号)、可研报告、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收悉。我局已于****年*月**日对该项目组织召开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目前,该项目可研修编后已通过专家组核查。为推进我县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代码:************************)。
二、建设业主:永泰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城峰镇小东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内容包括:实训宿舍综合用房及教学楼两座、训练馆一座,并配套建设地下室、道路、广场、停车位、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城峰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的审查意见》(樟建〔****〕***号)。
十、其他要求
*、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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