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1-08-17 00:00:00
关于同意建设葛岭镇台口凤埕尾村民住宅小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葛岭镇台口凤埕尾村民住宅小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动葛岭镇项目拆迁安置工作进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葛岭镇台口凤埕尾村民住宅小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葛岭镇台口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葛岭镇台口村凤埕尾村民住宅小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永久性用电、永久性用水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葛岭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樟用字第***************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台口凤埕尾村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审查意见》(樟建〔****〕***号)。
十、其他要求
*、请你司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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