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
2022-01-05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建设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
福建/福州-2022-01-05 00:00:00
福建/福州-2022-01-05 00:00:00
关于同意建设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复函
嵩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函》(嵩政〔****〕*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农村养老问题,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嵩口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嵩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嵩口镇溪口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楼一座,总用地面积*******,按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三厅九室”的功能进行设置,总建筑面积约******。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嵩口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你镇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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