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03-17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同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同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同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同政〔****〕***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促进同安镇旅游产业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同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同安镇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同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游客服务场所**座,建筑面积约******;茶青特色旅游产品体验中心,建筑面积约******;旅游公厕*座、驿站*处、户外活动中心、停车场*座;加固改造同安镇传统村落文化展示中心旗杆厝并提升周边环境;修复石榴寨遗址、提升劳动教育场地、百草桥、九座寺;拓宽及新建道路**.***,配套建设步道全长约**.***、室外管网工程等;安装标识标牌、智慧旅游、安防监控等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同安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泰县同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的意见》(樟自然函〔****〕**号);
*、永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永泰县同安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意见的函》。
十、其他要求
*、请你镇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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