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03-31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可研文本、评审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专家评议工作由评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函审,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为推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市容环境中心。
三、建设地点:樟城镇城关村、城峰镇里岛村、温泉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项目分三期建设,内容包括:
一期:新建或提升南湖公园、日出东方景观段及东街路、县府路等旧城区路段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健康步道周边环境等,总面积约*******;新建健身广场*处、新建羽毛球场******;配套安装互动显示、公共健身设施等。
二期:新建或提升林荫休闲步道及小汤山生态公园、南北江滨公园等公园步道园路*****,绿植整理梳密约*******,新建健身广场*处;提升改造大樟溪、清凉溪及温泉溪沿岸步道,全长约****,宽*.***.**,配套智能健身步道系统、安全护栏、休闲座椅、照明及绿化等;
三期:新建樟城镇森林步道,起于县城隍庙,终于世茂云樽,全长约*****,宽*.**;配套建设瞭望台、休息平台等附属设施;在塔山公园新建休闲驿站,总建筑面积约******;绿植整理梳密约*******;大樟溪沿岸新建停车场约******,改造沿岸房屋作为休闲驿站,总建筑面积约******。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樟城镇人民政府、城峰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查意见》(樟自然函〔****〕***号);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泰县城区全民健身公园提升工程的审查意见》(樟建〔****〕***号)。
十、其他要求
*、请你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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