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4-05-11 00:00:00
关于同意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樟农函〔****〕**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葛岭镇、白云乡、嵩口镇等**个乡镇规划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包括:对葛岭镇、白云乡、嵩口镇等**个乡镇进行农村环境整治*******;改造村民活动中心、公厕,建筑面积****.***;改造停车场面积***平方米,改造道路全长约****、桥梁***.**、护栏***、沟渠*****、挡墙****、给排水管道*****.**、垃圾分类亭**个、修建蓄水池*个、污水处理站*座、河道修复及护岸 *****、滑坡治理 ****、强弱电下地 *****。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评估审查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及我省的实施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定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葛岭镇、白云乡、嵩口镇等**个乡镇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相关附件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无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函》(樟自然函〔****〕***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审核意见》。
十、其他要求
*、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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