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6-07-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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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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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保康县城关镇封银岩崩塌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地建正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硚口区长丰乡长丰村*号
中标(成交)金额: ***.****** (万元)
综合评分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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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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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保康县城关镇封银岩崩塌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天 项目经理:梅红专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朱大国,张诚成,李国文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
*、评审地点: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鄂建文〔****〕**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工程类)计取
*、收费金额: *.****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项目名称“保康县城关镇封银岩崩塌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更正为“保康县城关镇封银巷崩塌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本次结果公告中项目名称由于系统无法更改,以更正后的项目名称“保康县城关镇封银巷崩塌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准。*、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须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号),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可登录“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至“保康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直接登录平台****://***.**.**.**:****/*******/办理)。咨询电话:农商银行吴先生***********;建设银行冯女士***********。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 * 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
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