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7-01 00:00:00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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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城市更新实施保障力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持续加强和规范规划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无需办理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第二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
本大类项目分为直接豁免、方案审定后豁免两类,所有项目均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空间、河道、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场地等,且无土地权属争议,涉及利害关系人的须充分征求意见。同时,在满足消防、结构、交通等各项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一)直接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提升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办公园区、厂区等区域安全管理水平而设置的消防楼梯、岗亭、围墙等设施。
*.不得改变用地性质的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因消防、人防、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求,增设建筑面积不超过***㎡的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用房。
*.工业、仓储用地配套小微设施:厂区简易工具房、材料堆放棚(不围合封闭,建筑面积≤**㎡);小型门卫室(建筑面积≤**㎡,高度≤*.**)。
*.不增设其他建(构)筑物,不占用消防通道及绿地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小区利用内部公共空间,新建、改扩建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停放场地,配套建设雨棚及充电设施。
*.在不增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保障桥梁安全、排水及检修通道畅通的前提下,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利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设置的平面、机械式公共停车设备、足球场、篮球场等场地。
*.在征得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安、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设立的用于城市安全、交通管理、市容管理的岗亭等公益性设施。
*.工业、仓储用地内设置的用于货物装卸、运输避风遮雨的开放式遮雨棚等设施(不围合封闭、无围护结构)。
*. 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严格遵循国家、自治区、百色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工程技术规范,且已通过加装电梯条件审查,同时同步满足以下前提下情形:(*)不新增建设用地,电梯井道、连廊、候梯厅全部位于建筑红线或小区公共用地内;(*)原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不改动建筑主体结构、不改变原有建筑高度;(*)不位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范围、机场净空管控区、高压走廊管控区域、燃气管线管控范围等特殊管控区域。
*.利害关系人同意为前提,项目土地权属范围内小型配套设施,包括:小型化粪池、隔油池、检查井、雨水口等;燃气电力调压箱、箱变、环网柜、通信箱体、通信基站等小型设备;城市广场(绿地)、园区内小型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便民快递驿站等。
**.纳入住建部门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由城区政府统筹实施,在用地红线内新建、改扩建(单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米,不新增计容面积、不改变用地性质)的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托幼用房、文化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服务设施。
**.不位于城市重要景观节点的各类既有公共建筑增设垂直电梯、风雨连廊工程、常规外立面整治工程。
**.满足结构、消防、环境、周边间距管控等安全要求,不改变用地性质,在加油(气)站、公共停车场经营区域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加油枪、充电桩、充气设备等简易设施设备。
**.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独立占地的临时应急设备设施。
**.建筑屋面增设防水防护设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设施整体增设高度不超过*.*米;(*)不改动建筑主体结构、不扩大建筑轮廓,结构安全有保障;(*)已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不改变防水设施使用功能的。
(二)方案审定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类项目须先完成方案审定,不得改变土地原有用途或建筑原有使用功能,方案审定过程按规定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前提下:
**.在法定的用地红线内,不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设施高度不超过*层,无封闭围护结构,不新增建筑面积的更新改造类项目新增机械式停车位。
**.位于城市重要景观节点的各类既有公共建筑常规外立面整治工程。
**.给排水城市管网及附属设施更新提升改造、整治类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管线路由路径沿着已建设、已规划的市政道路及规划(现状)水系建设的;(*)管线路由涉及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要素的,应取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相关要求的。
**. 各类住宅小区、学校、医疗机构、企业、机关团体单位、工业厂区等独立地块用地红线外围的市政公共电力、通信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选址布局、设施点位布设、管线敷设路由依托现状建成区、既有市政载体或法定规划区域实施,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违规拓展建设范围;(*)涉及生态环境、文物、道路、消防、市容、绿化、水利河道等专项管控要素的,须事前征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意见并执行部门审批规定;(*)无邻里纠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
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
此类项目仅为建筑附属设施、小型便民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在保障消防、结构、公共安全、相邻权益、市容环境的要求,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
**.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前提下,住宅建筑外墙安装空调支架的开放式雨棚、遮阳棚、防盗窗(不得向外凸出)、防坠物设施、外置晾衣架。
**.建筑室外烟道改造、空调外机隔音降噪设施、外立面美化装饰等零星改造,不改变建筑结构主体及外立面形态。
**.临时施工围挡、工地大门、施工便道;小区、园区内宣传栏、公告栏、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无硬化围合结构)等。
**.城市广场、主次干道、公园等公共空间设置的休闲座椅、饮水台、照明灯具、景观小品、交通标识、无障碍设施等便民配套设施。
**.小区、校园、医院、办公区、厂区内布设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信报箱等简易设施设备。
**.园区、厂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植被种植、树池、景观石、小型景观水池、园区人行透水步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三、《清单》中列举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不损害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如有造成周围环境或设施损害与破坏,使国家、组织和公民个人遭受损失的,建设单位需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清单内项目及建设行为还应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市容市貌、物业管理、人防、交通、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地质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及本市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纳入豁免清单的项目,免于规划许可但不免除质量安全、结构、消防、人防、环保、防雷、特种设备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部门监管。
本清单所列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建设行为应严格遵守道路安全、建筑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市政管理、生态环保等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权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豁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根据需要适时优化调整。本清单解释权归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以上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局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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