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7-02 00:00:00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罚没物资变卖处置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属于应销毁的物品经无害化或者合法化处理,丧失原有功能后尚有经济价值的,可以由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作为废旧物品变卖”的规定,经请示财政局批准,拟对我局做出的都市监处罚〔****〕*号处罚决定没收的罚没物资作为废旧物品变卖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加。
一、变卖处置名称
| 序号 | 物质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没收原因 |
| * | 砌筑水泥 | 散装 | 吨 | *** | 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二、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报名和物品查看
报名截止至****年*月**日下午**:**前,物品查看需提前预约。
①线下报名:有意者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到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询价单,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竞价形式
*.个人持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于****年*月**日下午**时到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竞价。同时提交《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并密封。
*.该批处置罚没物资的竞价底价为**元/吨。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报价最高者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报价最高者得。
四、处置要求
因变卖物品的特殊性,竞买需就处置物资作出书面承诺,竞买方要按物品处理方案进行处理,需保证不将变卖物品流入市场。因处置标的物为散装水泥,竞买方需负责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相关费用。处置方协调、配合回收方完成变卖物品移交处置。
五、款项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天内将变卖款直接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完成缴款。
联系人:邓道远 联系电话:***********
附:处置罚没物资竞买报价表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