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2026-2029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公示
2026-07-02
广西/柳州 中标结果
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2026-2029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公示
广西/柳州-2026-07-02 00:00:00

关于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柳江分公司关于《*********年柳江分公司金湾御府室分基站建设合作协议合同》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柳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我公司安装在柳江区拉堡镇金湾御府小区的无线室分基站,其现有转供电协议(合同编号:*****************)供应商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财务划小核算系统电费付费单元为***************,物业费付费单元为***************,目前已付费至****年**月,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保障基站正常运行,现就该转供电协议续签事宜请示如下。

我部门谈判小组与供应商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充分沟通协商,拟就该小区无线室分基站重新签订转供电协议,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于供应商要求按原合同收费标准续签(联通同等标准),且明确不同意我公司进行直供电改造,故收费标准采用柳州政府电费定价(约*.**元/度)收费标准+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元/度)的形式进行结算,先使用后付款,结算周期为每季度一次。付款方式为:电费由甲方提供供电局电费发票复印件、电费分摊证明及收款收据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服务费由甲方开具用电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收到合格材料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对应电费。预估月用电****度,月电费及服务费合计约****元,合同期内总费用预估约*****元。

现特申请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就柳江区拉堡镇金湾御府小区无线室分基站重新签订转供电协议,合同预估金额*****元,合同有效期*年。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春苗***********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柳江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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