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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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号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 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年**月**日**时**分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 号宗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出让价款中包括土地价款***万元,地上建筑物价款***万元; 竞买保证金为***万元(含地上建筑物***万元)。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将地上建筑物剩余价款缴清,获得地上建筑物处置权。如竞买出现溢价,全部为土地出让价款,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土地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价款分别上交财政。*********号宗地出让年限**年( ****年*月**日—****年*月**日)。 (四) *********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五)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方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阳光府邸*******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