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百大购物中心屋顶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2026-07-0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蚌埠百大购物中心屋顶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安徽/合肥-2026-07-02 00:00:00
安徽/合肥-2026-07-02 00:00:00
蚌埠百大购物中心屋顶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项目磋商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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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总装机容量不低于 ***** 的已完工且已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建设业绩。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协议书(需体现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容量大小、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备案函或并网验收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
请明确:*、我公司承担的光伏项目***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投标人***%控股的项目公司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并网意见单是否为并网验收合格材料?
答:*、认可。*、不认可为投标人的业绩。*、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河路***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公共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