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服务项目(西宁市)采购意向公告
2026-07-02
青海/西宁 招标采购
道路旅客服务项目(西宁市)采购意向公告
青海/西宁-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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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服务项目(西宁市)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道路旅客服务项目(西宁市)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道路旅客服务项目(西宁市) |
采购内容:计划租用**座专用校车*台、**座专用校车*台、**座专用校车*台。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为青海省西宁市某部租用地方专用校车保障子女送学服务,(实际保障天数和每天接送次数以学校上课时间为准,车辆乘坐分配和行驶路线以实际规划为准)。
需满足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必须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相关的校车安全标准,每个座位必须有安全带,车容车况良好且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校车由供应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为每辆车乘客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座。
*.供应商拟提供的校车必须时固定的,视情预留备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在采购人处备案登记,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如需更换车辆,提前向采购人申请备案。提供我部使用的校车,只允许我部人员乘坐,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
*.校车驾驶员必须获得校车驾驶资格,年龄在**周岁以上、不得超过**周岁;具有*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处罚记录、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远、超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性格稳重、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等行为记录。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校车的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专用校车国家标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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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相关运营手续,取得校车标牌。 | *,***,***.** | ****年**月 | 以上预算为*年总预算,合同每年续签一次。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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