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第3次答疑澄清
2026-07-02
贵州/黔东南 变更澄清
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第3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东南-2026-07-02 00:00:00
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第*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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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第*次答疑澄清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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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工程设计收费报价”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不一致,以评标办法正文附件*: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