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市政)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0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市政)施工/标段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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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市政)施工/标段答疑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市政)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号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条中的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 家。” 请问联合体成员是否需要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答: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号第八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对各自分工作出约定,并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招标人:成都西岭兴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