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6月直流系统监控主机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6-07-02
浙江 招标采购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6月直流系统监控主机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2026-07-02 00:00:00
浙江-2026-07-02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月直流系统监控主机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直流系统监控主机\*:*******\无锡尚源电气有限公司 | * | 件 | **% | ********** | 宿州恒康光伏 |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直流系统监控主机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直流系统监控主机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宿州电站直流系统于****年由无锡尚源提供,原直流系统监控主机****年已停产,需定制原型号监控主机进行更换。根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满足上述制度条款的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无锡尚源电气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洛社镇群胜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刘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