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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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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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衢山镇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于****年* 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对岱山县衢山镇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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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禹锐建设有限公司 | 张立雪 | ***日历天 | *******元 | **.**分 |
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何俊强 | ***日历天 | *******元 | **.**分 |
湖州三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谈卓和 | ***日历天 | *******元 | **.**分 |
评审纪要:在技术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未配备安全员,浙江恒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员(彭洋)未提供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条第(*)项,评标委员会组织询标核实后,一致认定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恒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在商务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润水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没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项,评标委员会组织询标核实后,一致认定浙江润水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岱山县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岱山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岱山县衢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