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沐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2026-07-02
湖北/孝感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沐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孝感-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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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对孝感市沐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孝感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孝感市沐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该单位在“孝感市中心医院东城院区医疗设备采购一批”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也没有中标,无违法所得,危害后果不大。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财政部《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
(二)在共同财政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三)财政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
*.《湖北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初次违法及时纠正或危害后果不大的”。
四、处理结果
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元整(¥*****元)。
五、处理日期
****年**月**日
执法机关:孝感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