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7-02 00:00:00
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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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潼南区**个镇**个村社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 ** 座,新建黑灰调控池***座,隔油沉砂井***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³/*;整治污水处理站**座,污水处理规模***.**³/*(资源化利用改造*座,更换一体化设备*座,扩建*座,管道修复*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主管道*****、*****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约**.*****,入户管*********管约**.****。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电话: | ************ |
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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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