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酒店分公司洲际酒店杂项类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经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澄清与答疑
2026-07-02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关于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酒店分公司洲际酒店杂项类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经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的澄清与答疑
广东/深圳-2026-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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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酒店分公司洲际酒店杂项类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酒店分公司洲际酒店杂项类供应商入围项目(二次) | 标段编号 | ******************* |
澄清答疑内容
| 变更澄清类型 | 澄清补遗 | ||
| 澄清答疑内容 | 针对本项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现主动澄清答疑如下: 业绩佐证材料可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信息页、对应服务内容条款页、服务起止期限页、甲乙双方签章页等核心页面); 亦可提供合作酒店采购订单凭证,订单需清晰体现合作酒店名称、完整供货品类明细,两类资料均可作为有效经营业绩证明文件。 | ||



